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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汽车技术法规协定书

(2020-01-18 02:08:57) 百科综合

全球汽车技术法规协定书

该协定书为国际性的法律框架性档案,它主要规定世界各国在此法律框架下共同制修订全球统一的汽车技术法规的程式和规则,并在法律地位上上明确原UN/ECE/WP29(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车辆结构工作组)作为开展全球汽车技术法规协调和统一工作的国际组织。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全球汽车技术法规协定书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标準化研究所朱毅
2000年8月14日,外交部长唐家璇签署我国对《全球汽车技术法规协定书》的接受书,2000年12月9日,该协定书正式对我国生效。现在,我国签署该协定书已过去整整一年的时间了,又逢入世之初,为了使全行业了解该协定书的最新动态,现将其最新情况及我国所作的工作作一系统介绍。
《全球汽车技术法规协定书》全称为《关于对轮式车辆、安装和/或用于轮式车辆的装备和部件制定全球性技术法规的协定书》,于1998年6月25日制订于日内瓦,因此该协定书也就简称为《1998年协定书》。
该协定书为国际性的法律框架性档案,它主要规定世界各国在此法律框架下共同制修订全球统一的汽车技术法规的程式和规则,并在法律地位上上明确原UN/ECE/WP29(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车辆结构工作组)作为开展全球汽车技术法规协调和统一工作的国际组织,由此UN/ECE/WP29名称更改为:“世界车辆法规协调论坛”,仍然简称为WP29,下设6个专家工作组:灯光及光信号专家工作组--GRE;制动与行走系专家工作组--GRRF;
被动安全专家工作组--GRSP;一般安全性专家工作组--GRSG;污染与能源专家工作组--GRPE;噪声专家工作组--GRB。
《全球汽车技术法规协定书》是专门针对汽车行业的第一份国际条约,是联合国範围内的开放性国际多边条约,由各国根据国际法进行条约的缔结和执行。
截止到2001年12月,共有16个国家(含经济一体化组织)签署了《全球汽车技术法规协定书》,即:美国、加拿大、日本、法国、英国、欧洲联盟、德国、俄罗斯、中国、韩国、义大利、南非、芬兰、匈牙利、土耳其、斯洛伐克,此外,西班牙于2000年8月24日完成对该协定书的签字,但尚待作最后批准。
从《全球性汽车技术法规协定书》的签署情况来看,有如下两个特点:1. 签署的速度比较快, 3年多的时间就有10多个国家签署。相比较而 言,原UN/ECE/WP29于1958年制定的《关于採用统一条件批准机动车辆、装备 和部件并相互承认此批准的协定书》,简称《1958年协定书》, 经过40多年的发展, 其正式的缔约方才达到37个;
2、许多开发中国家踊跃签署。这是因为《全球性汽车技术法规协定书》主要内容只涉及到制修订和实施全世界统一的汽车技术法规, 而不 涉及到对汽车产品的相互认可问题, 同 时该协定书在技术上充分考虑了开发中国家的实际情况, 在全球性汽车技术法规中除要求有较高的安全、环保、节能和防盗的水準外,还规定了适合开发中国家实施的较低的要求(即法规严格性和性能的替代水準)和相应的试验规程,相对而言比较有利于开发中国家。
我国签署《全球性汽车技术法规协定书》后,即以该协定书缔约国的身份全面参加WP29的工作,到目前为止,已参加了WP29及其管理委员会的第122次、第123次、第124次、第125次会议。
我国同各缔约方共同成立了《全球性汽车技术法规协定书》执行委员会,即WP29第三管理委员会(AC3),并选举美国环境保护署的K.Feith先生为《全球性汽车技术法规协定书》执行委员会主席,法国运输部的B.Gauvin先生和日本运输部的M.Naito先生为副主席。
同时还讨论首批应出台的全球统一汽车技术法规的项目提案,这些提案包括:加拿大提案、日本提案、美国提案、俄罗斯提案、欧洲汽车供应商协会(CLEPA)提案、国际消费者组织(CI)提案。除参加WP29及其管理委员会外,我国政府从全行业中选拔一批具有实际工作经验,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英语听说能力的业务骨干人员,组成了参加WP29工作的固定队伍,连续、固定地参加WP29下属6个专家工作组的工作,到目前为止已参加了第50次制动与行走系专家工作组--GRRF会议;
第47次灯光及光信号专家工作组--GRE会议;
第81次一般安全性专家工作组--GRSG会议;第30次被动安全专家工作组--GRSP会议。同时还利用各种渠道,及时向我国汽车行业报导WP29工作内容和进展情况。这些渠道包括:由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标準化研究所编辑出版的《汽车标準化》刊物;专题讲座、报告会、技术交流研讨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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