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中医药学校,是1988年5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1988年10月正式挂牌成立,1993年迁入南校区。经过几代医校人的努力,学校不断发展壮大,学校拥有“四校一场”,总占地530余亩,建筑面积10.8万平方米,教职工301人,其中高、中级以上职称210余人。学校已拥有120个现代化实验室及多媒体教室,拥有2800万元的教学仪器与实训设备。 学校设有中医针灸推拿、中医护理、中医骨伤、中药、中药製剂等专业。 并拥有省内53所县市级以上的一流教学医院,注册在校生达7000余人。[1]
基本介绍
- 中文名:2012曲阜中医药学校
- 占地:530余亩
- 建筑面积:10.8万多平方米
- 专业教师:260余人
曲阜中医药学校
曲阜中医药学校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範学校 国家级重点中专――省级文明单位 2012年招生简章
曲阜中医药学校大门

学校坐落在“东方圣城”、大教育家、思想家孔子的故乡---曲阜。其地理位置优越、人文教育丰富、
校园洁净优美。学校占地530余亩,建筑面积10.8万多平方米。学校育人环境优美,师资力量雄厚,拥有现代化的实验室、多媒体教室120个,教学办公电脑1160余台,专业教师260余人,所有教室都实现了多媒体教学。学校开设专业齐全,设有中医学、针灸推拿、中药、中药製剂、护理学、中医康复保健、美容美体、医学检验技术、口腔修复工艺等专业。并拥有省内53所县市级以上的一流教学医院,注册在校生5000余人。学校主要面向全省进行普通中专、二年制高中中专、五年制高职教育、乡村医生培训、各种高等成人职业教育。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我校设立“中医药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所”,山东中医药大学在我校设立山东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曲阜分院。
学校荣誉
学校连续多年被济宁市命名为“济宁市招生工作先进单位”、“济宁市遵纪守法光荣校”和“济宁市花园式单位”、“济宁市教学管理先进单位”,先后跨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级“重点中专学校”、“省部级重点中专”、“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的行列,获得“省级教学示範学校”、“省级文明单位”和“全省卫生系统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专业设定及学制
招生层次 | 专 业 | 学制 | 学历 | 招生对象 | 收费标準 | 毕业去向 |
五年制 | 中医学 | 五年 | 大专 | 应届国中毕业生 | 前三年2500元/年,后两年执行大专收费标準。 | 1、专升本考试。2、各类中、西医院中医科、针灸推拿科、理疗科、康复病房及乡镇卫生院。3、各类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部门从事中西医药品经营、中药的储藏、中药调剂及中药鉴定。 |
针灸推拿 | ||||||
中 药 | ||||||
护 理 | ||||||
普通中专 | 中 医 | 三年 或 二年 | 中专 | 三年制面向应、往届国中毕业生 二年制面向应、往届高中毕业生 | 2500元/年 | 1、中医类专业毕业生可参加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考试。须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机构执业。2、对口高职升学考试。3、中医医疗服务机构、康体中心、美容美体中心、中医保健服务中心工作。4、可在药品经营部门、药品生产企业从事中西医药品经营、中药的储藏、中药调剂、中药鉴定及中药製药。 |
中 药 | ||||||
药 剂 | ||||||
中药製药 | ||||||
中医护理 | ||||||
中医康复保健 | ||||||
营养与保健 | ||||||
康复技术 | ||||||
美容美体 |
学生待遇
1、根据国家档案,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学生均可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準为每生每年1500元。
2、在校期间品学兼优者,可享受多项奖学金。
3、学业期满,经考核合格,三年制中专、二年制高中中专颁发普通中专毕业证和就业推荐书,五年制高职颁发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大专毕业证。毕业生还可同时考取山东省计算机套用能力等级考核合格证书、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资格证书、中医药行业特有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经省卫生厅认定,我校五年制高职毕业生,均可参加国家执业医师、药师、护士执业等资格考试。
就业安置
合格毕业生除当地人事部门安置就业外,学校负责推荐就业。我校与全国多家医院和医药行业用人单位保持密切合作关係,定期举办全国性供需见面会,双向选择,全力安置学生就业。同时可推荐优秀毕业生到深圳、上海、北京、济南、青岛等省内外大中城市就业,推荐就业率达98%以上。
曲阜中医药学校报名材料
1、一寸彩照2张
2、身份证複印件2份、户口本(本人页及全家页)複印件1份
3、毕业证複印件1份
4、个人简历(姓名、性别、学习经历、家庭主要成员姓名年龄职业、详细家庭地址、联繫电话、所报专业等,来校报名者可不用填写此项)
报名方式
1、将照片、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毕业证複印件(附个人简历)扫描发至: 参见扩展阅读
2、可以到学校报名,联繫人:参见扩展阅读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教育部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做好中等中医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
标籤: 曲阜 曲阜中医药学校 招生简章 中医药 山东 招生 文化
出处:人教司 2011年4月8日 国中医药办人教发〔201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人事)司(局):
自2007年规範中等中医类专业招生工作以来,调整最佳化了中医类专业结构,提高了中等中医类专业生源质量,较好地解决了基层中医药人员不足的问题,为进一步做好中等中医类专业招生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2011年起,各省(区、市)可根据本省中医人才需求实际情况,选择1—2所中等中医类学校举办中等中医学专业继续招生。举办中等中医学专业学校原则上应为省级以上重点学校,每所学校年招生规模应控制在500人以内,招生範围为本省生源,招生时限截止到2015年。
二、招生学校资格及其每一年度的招生计画,须经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同意后,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教育部备案。未经备案的学校不得招生。
三、经审批备案后招收的中等中医类专业毕业生所取得的学历,可作为参加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考试的学历依据。自2011年起,除上述经审批备案招收的中等中医类专业毕业生外,违规超过备案招生计画招收的中等中医类专业毕业生,或其他学校违规招生入学的中等中医类专业毕业生,其学历均不作为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学历依据。
四、中等中医类专业毕业生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须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机构执业,申请到其他医疗机构执业的,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不予受理。
五、上述经审批备案允许招生的学校,在招生时应明确向报考学生告知该专业的培养目标和执业的医疗机构範围。
六、民族地区的中等民族医(藏医、蒙医、维医等)类专业因地区人才需求可以保留,但须经省级中医药(民族医药)管理部门同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并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教育部备案登记后,方可以继续举办。
七、按有关审批程式批准开设中等中医类专业的学校,2006年底以前入学的中等中医类专业毕业生参加医师资格考试按照有关规定执行;2007—2010年入学的中等中医类专业毕业生参加医师资格考试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中等中医类专业招生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职成厅〔2007〕2号)要求执行。
请各地按上述规定认真执行并做好专业调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