态度改变理论,是指寻求态度改变中科学规律理论。主要有一致性理论、自我知觉理论、和谐理论、归因理论、功能理论、刺激反应理论和认知失调理论。一致性理论认为,个体修正态度和行为是使信念系统内部及与外在行为之间保持最大程度和谐。始于海德平衡理论。纽科姆A-B-X理论、卡特赖特和哈拉利图示理论扩大了海德三成分系统,使之包括任何数量成分。涉及信念和外在行为的一致性关係。通常假设:外在行为在某种程度上来自内化了的信念。通过改变言语化了态度.就能改变外在行为。自我知觉理论由D.J.贝姆提出。他最初是要检验认知失调理论,试图为诱导服从研究获得态度改变结果寻找新解释。他认为用自我归因同样可以解释这些结果,没有必要考虑内在动机这类因素。
D.J.贝姆认为,个体通过观察自己外显的行为和行为发生在其中的环境,部分地了解自己的态度、情绪或其他内在状态。亦即,人们都是通过外在行为和当时的情景来推论自己同其他人的态度。和谐理论由奥斯古德和P.H_坦南鲍姆提出。指信息源提供对某件事的看法时是否引起态度改变。实际是平衡理论的扩展。特彆强调态度改变的方向,认为人们的态度改变总是发生在减少不和谐或模糊性上。涉及三个变数:一是个体对信息源的态度;二是个体对信息源评论事件的态度:三是信息源对该事件的评价。归因理论认为,个体公开表达的观点与其私下的态度相对立时,对行为的较小奖励反而会导致更多的态度改变,即认知失调。B.E.柯林斯认为,其原因在于个体作出违反态度的公开陈述时,面临一个归因问题,即是否应把陈述归因于自己的内在力量。若答案是肯定的,则会改变原有态度,使之与公开的陈述一致;若把公开陈述归因于环境中某些外在的力量,则无需改变态度,因外在诱导下的公开陈述与自己的内在态度没有关係,涉及陈述个体的态度时,个体根据自己行为的性质,即是在外界诱导下发生还是自发的,做出自己态度的归因。若是在外界诱导下发生的(如较大的奖励),则内在的态度改变就小;若外界的诱因很小甚至没有,则内在的态度改变就大。功能理论认为态度具有一定的功能,不同功能的态度有不同的改变原理与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