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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2020-05-03 18:46:13) 百科综合
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自1998年组织成立以来,坚持“立足校园、服务社会、奉献爱心”的宗旨,本着“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服务精神不断发展壮大

基本介绍

  • 中文名: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 成立:1998年
  • 地点:长沙
  • 宗旨:立足校园、服务社会、奉献爱心

组织简介

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自1998年组织成立以来,坚持“立足校园、服务社会、奉献爱心”的宗旨,本着“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服务精神不断发展壮大,现有学院基层协会1个,二级分会5个,志愿服务队40支,长沙市城市注册志愿者3100余名,学院青年志愿者4600名,每年志愿服务时间超过6000小时。学院团委通过近10年的努力,以素质教育为主线,以学雷锋志愿服务、三下乡、四进社区等品牌活动为依託,通过城乡共建、社区共建、志愿创建等多种途径为每支服务队搭建了各自的服务基地,长期开展了“文明创建在行动”市民文明公约行动日、“城乡青年手拉手”、“志愿服务超市进乡村”服务两型社会大学生暑期三下乡活动、保护母亲河生态环保系列活动、公交文明劝导活动等,在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果。

取得的成绩

我院连续四年被湖南省文明办、共青团湖南省委、湖南省教育厅、中共长沙市委、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共青团长沙市委等多家单位、部门授予“湖南省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先进单位”、“湖南大学生就业力挑战赛优秀组织单位”、“城乡青年手拉手、共建美好新农村优秀组织单位”、“长沙十大共青团品牌项目”、“长沙市十佳青年志愿者服务集体”等。在2008年2月23日结束的共青团长沙市第十七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上,我院共青团工作喜获殊荣:2009、2010年学院团委被评为年度长沙市五四红旗团委标兵单位,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被评为长沙优秀志愿服务集体,我院原团委书记崔德明同志荣获“全国学雷锋志愿服务金奖”,我院原青年志愿者协会会长刘来同志荣获团市委、青年志愿者联合会“2010年长沙市优秀青年志愿者”以及长沙市精神文明办“2010年长沙市优秀志愿者”荣誉称号,2012年荣获省会大学首批“雷锋号”校园志愿者工作站。

协会宗旨

立足校园、服务社会、奉献爱心

协会準则

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协会口号

崇善扬德,爱心奉献

组织机构

组织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机构内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两名。常务委员,各系青年志愿者分会会长以及下属骨干。办公室正职一名副职两名。策划实践部正职一名副职两名部长。评检部正副职各一名。
一、委员会设会长及副会长,各司其职,共同协作,为青年志愿者联合委员会整体发展负责。
(一)会长职责
1.负责青年志愿者联合委员会自身建设改革,领导团队开展各项工作,对委员会所有事宜负责,对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全体青年志愿者负责,接受监督;
2.代表青年志愿者联合委员会出席上级的有关会议并及时準确的传达学院以及团委的会议精神,负责从总体上协调指挥工作,并负责分配各部门工作任务;
3.制定和修改本机构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4.提名、选举和罢免各部门负责人及换届工作;
5.受书记处直接领导、负责对书记处汇报工作。
(二)副会长职责
1.负责青年志愿者内部日常事物和培训活动的管理;
2.领导各系青年志愿者分会开展志愿者注册工作,做好志愿者的动员相关工作;
3.负责组织落实各部门的工作安排;
4.分管部门内部所有部门工作并相互协调;
5.负责协助会长工作,并在主席不在时代处理内部事务。
二、常委会(各系青年志愿者分会会长以及下属骨干成员):
1.参加定期举行的青年志愿者联合委员会常务例会,以及与院部与其他各志愿者分会沟通,了解志愿者最新工作动态、提高工作水平;
2.积极参加以及配合院部或其他分会组织开展的活动;
2.认真组织实践青年志愿者联合委员会安排的工作以及内部自发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并及时将材料报送办公室。
(3)配合院部评检部工作,并及时报送推优评优材料。
三、委员会设办公室、策划实践部、评比检查部三个主要职能部门;在上级领导及会长的领导下自主、灵活的开展工作。各部门职责如下:
(一)办公室
1.负责各类文书材料或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包括会议记录、活动策划、活动总结、情况、资料彙编等)以及以委员会名义发布例会通知以及其它重要通知,并提交给会长审批;
2.负责召开例会及机构内部常规事宜;
3.积极带动执行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
4.负责青年志愿者活动的工作分配及实施安排。
(二)策划实践部
1.负责活动前期对活动场地的事先调查,活动期间对活动运行状况进行巨观把握;
2.负责活动场地的申请及活动前期对活动进行详细的策划;
3.负责撰写各项活动方案、活动总结,并交与办公室存档;
4.协调办公室开展各项工作;
5.负责对外关係处理、对外协调,与兄弟院校保持联繫,协助与社会各类平台以及媒体的联络,做连线社会与高校的纽带。
(三)评比检查部
1.负责青年志愿者联合委员会的全面检查工作,检查院部以及各系青年志愿者分会志愿服务实施情况,做到公开,公平,公证,并及时上级部门汇报工作;
2.制定本部工作计画,积极配合机构内部工作,与其它各部组织的各项活动;
3.严格要求自己及其成员,在团学干部中树立榜样作用;
4.认真负责,工作要仔细完善、敢于承担责任、不推卸责任、不能掩盖错误;
5.与办公室共同完成评比情况,对优秀志愿者以及优秀志愿者分会进行表彰。

协会章程

共青团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青年志愿者概念
(一)青年志愿者是指不以物质报酬,基于良知,信念和责任,利用自己的业余时间,志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的青年。
(二)志愿工作是指志愿贡献个人的时间及精力,在不为物质报酬的情况下,为改善社会服务,为促进社会进步而提供的服务。
(三)本条例规定所称的青年志愿者,指的是在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者联合委员会正式登记注册的青年志愿者。
第二条 青年志愿者的宗旨
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志愿者行动的宗旨是:立足校园,服务社会,奉献爱心。为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和社会提供力所能及的贡献。
第三条 青年志愿者的精神
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者行动的口号是: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第四条 青年志愿者联合委员会简介
学院青年志愿者联合委员会(简称“青志联”)是在学院团委会领导下,管理、协调各系青年志愿者分会的机构。各系青年志愿者分会应服从院青年志愿者联合委员会的指导、协调,并逐步健全自身组织机构、运行机制和管理体系。
第五条 青年志愿者的工作
学院青年志愿者联合委员会立足于校园,应结合所学专业,积极开展各种有特色、丰富多彩的志愿服务活动,并深入社区开展援助活动,把志愿服务意识深入青年的心中,在青年志愿者的招募、培训、服务、考核、评优等方面,建立并实施一套相对完善的制度。
第二章 分则 管理条例
第一节青年志愿者权利及义务
  第一条 志愿者权利
(一)参加学院各种志愿者服务活动;
(二)对学院各级志愿者组织提出建议或意见;
(三)参加所在志愿者分会的各种志愿者培训活动;
(四)可以参加每学年五四优秀志愿者评选,成为长沙市志愿者,多次参加志愿者服务(志愿服务证上需通过审核),可以推优入党;
(五)享有各级志愿者组织规定的各项权利。
第二条 志愿者义务
(一)履行公民义务及我院大学生的各项义务;
(二)遵守我院各项志愿者规章制度;
(三)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认真完成志愿者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四)在活动和生活中自觉维护青年志愿者及学院的声誉和形象;
(五)如实向所在青年志愿者分会及青年志愿者联合委员会汇报志愿服务情况。
第二节志愿者注册程式
第一条 注册志愿者是指按照一定程式在各系志愿者分会填写注册登记材料,由院部统一安排注册挂网、参加服务活动的志愿者。
第二条 注册条件
(一)具有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正式学籍并无学院任何处分;
(二)爱国爱党,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各项法律制度;
(三)具有奉献精神,有志于和乐于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愿意接受组织安排,为需要服务的人或事提供服务;
(四)遵守和自愿服从《志愿者服务条例》及《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者管理条例》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且愿意接受所在志愿者组织和相关部门的管理和协调;
第三条 志愿者注册程式
(一)每个新学年各系志愿者分会发出招募志愿者的通知;
(二)申请人向所在系志愿者分会提出申请;
(三)各系志愿者分会对申请人进行审核;
(四)各系志愿者分会将申请人名单及资料(系别、班级、特长等个人详细信息)的电子文档及档案交由院青年志愿者联合委员会进行登记备案;
(五)刚申请加入的志愿者必须参加两次以上的志愿者活动后(能提供两次活动参与证明表,否则无效),才能成为我院青年志愿者正式成员;
(六)成为我院青年志愿者正式成员后,由院部统一注册长沙市志愿者,并且挂网;
第三条志愿服务登记注册
(1)活动开展之前,各系志愿者分会应填写好志愿者活动证明表,提前一周交到青年志愿者联合委员会审核。
(2)活动过程中,联合委员会至少有一人对全过程进行监督,考核。
(3)活动之后,将志愿者活动证明表交到服务地点负责处签字盖章后带回,再将参加志愿服务的志愿者将其志愿者注册服务证交与活动负责人,活动负责人在活动中注意考察志愿者的服务情况,并如实在注册服务证上进行登记填写;经联合委员会审核合格后才能注册盖章。
(4)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以小时为单位,按每次活动时间进行登记。不足半小时的活动不予登记,超过半小时不足一小时的志愿服务按一小时登记,以此类推。
第四条 青年志愿者培训
青年志愿者原则上需经过培训后安排服务任务。
(一)培训内容:
1、青年志愿者基本概念:包括青年志愿者行动的发展情况,志愿服务的宗旨、信念,志愿服务的有关规定等;
2、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的基本素质:包括青年志愿者的心理素质、思想素质等,培养青年志愿者与不同人群的交流方式方法,以及有关青年志愿者在服务活动中的注意事项等;
3、对突击性的、紧急的服务任务如抢险救灾知识等培训;
4、对长期的、明确的服务任务进行独立专项的培训。
(二)培训方式:请有关老师进行相关知识讲座,以及其他方式;
(三)对学院的青年志愿者骨干,院团委每学年原则上举行2-3次青年志愿者培训及交流会。
第三节 组织构成
  第一条 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者组织包括院志愿者联合委员会和各系青年志愿者分会;
其组成是:
青年志愿者联合委员会——————各系分会——————各班支队

第二条 各系志愿者分会负责管理各班支队,院志愿者联合委员会对其进行监督,各分会长监督和管理自己的分会
  第三条 院团委会青年志愿者联合委员会是在院团委授权下负责全院志愿者的注册登记工作、对全院青年志愿者活动进行管理、对志愿者进行培训,评选优秀志愿者组织和个人以及推优入党;学院各志愿者分会应自觉接受青年志愿者联合委员会的监督和指导;
第四条 各系志愿者分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本组织的章程、考核管理制度、评优评先办法;完善本组织的职能机构以便于活动开展。
第四节日常管理
第一条 各志愿者分会组织开展活动前应将活动策划书交由志愿者联合委员会进行审核、登记、备案,青年志愿者联合委员会派人对活动进行现场监督,活动后各青年志愿者组织应将活动材料(包括参加活动人员的志愿者服务证明表、通讯稿件、活动总结、活动照片)上报青年志愿者联合委员会进行归档作为年终评优材料;
第二条 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后,由所在青年志愿者分会应根据其服务情况填写志愿者服务登记表(什幺时间,在什幺地点,参加怎幺样的活动,参加了多长时间,个人表现等),并作为活动材料一部分上交院青年志愿者联合委员会认定;
第三条 志愿者参加活动过程中应自觉维护青年志愿者和学院名誉,各志愿者分会应该注重在活动过程中对本队志愿者进行监督;
第四条 志愿者参加活动时应统一佩带志愿者标识,志愿者组织开展活动时应悬挂青年志愿者旗帜;
第五条 各系志愿者分会应对本队成员进行基本理念教育及志愿服务培训,以利于志愿者组织的长期发展;
第六条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志愿者,其所在系志愿者分会应上报青年志愿者联合委员会,并对其进行除名:
(一)受到国家法律制裁;
(二)受到学校警告及警告以上处分;
(三)志愿服务过程中严重故意损坏学院及青年志愿者形象;
(四)有其他严重违背青年志愿者服务理念及原则的行为;
第三章 分 则 对各志愿者分会的考核
第一节 对各志愿者分会资料收集的考核
第一条 青年志愿者活动策划书、通讯稿件、活动总结、以及资料彙编的书写要符合院部办公室规定的要求(资料格式见办公室下发档案)。正文内容要求新颖丰富,积极向上,突显活动的影响力,在每次开展活动前就应把前期活动策划书审核与上交工作做好。策划书迟交每次扣0.1分,未交每次扣0.2分。正文格式不对每次扣0.1分,错别字过多扣0.1分,策划书的整体情况不好酌情扣分。扣分情况以累加。
第二条 总结。各分会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把月总结递交,在没有特殊的情况下不得迟交或不交。总结要求字数要有一定的数量,并与策划书有一定的区分。内容要紧贴这次开展的青年志愿者活动,以开展的活动为中心展开。内容要丰富详细,不得任意篡改其他活动的总结。每个月的总结迟交每次扣0.1分,未交扣0.2分,根据总结内容的整体情况酌情扣分与加分。
第三条 月计画方面。每一次的计画要求与上月开展的青年志愿者活动要有一定的区分,不能重複计画开展某种活动。计画书要求有一定高瞻远瞩性,不能局限与目前的情况。计画字数要有一定的数量,不能寥寥数笔就概括下月的青年志愿者活动。计画要求要有一定的承前启后的作用。计画迟交每次扣0.1分,未交扣0.2分。根据计画书得整体效果可以酌情的加分与扣分。
第二节 例会出席方面(2分) 每次例会的出席,各分会必须按照排联合委员会的安排情况出席,严格遵守会场的纪律,不得缺席迟到或者找人代替。若分会出席人数迟到一人扣0.1分,找其他不相关人代替出席例会一次扣0.1分,早退扣0.1分,缺席一人扣0.2分。如果那个分会的没有一个人出席例会一次性扣0.4分。扣分情况以累加。
第三节 活动情况(4分)
第一条 宣传方面。活动开展前后要进行活动宣传,包括pop、展板、横幅、网站等进行宣传。联合委员会将依照活动宣传效果酌情评分,没有进行宣传的不得分。
第二条 出勤方面。开展活动参加人数与计画人数相比,要求至少达到90%以上的人数,低于80%的将给予一定的扣分。
第三条 组织纪律方面。活动中要严格要求志愿的各种行为,不得嬉戏打闹与做无关志愿服务活动的事。活动中如有嬉戏打闹、抽菸等有损团队形象的事情,且不遵守组织领导,将酌情扣分。
第四条 时间观念。每一次的青年志愿者活动必须按照活动策划书上的时间进行,自己不得擅自改动活动的开展时间,如需变动活动的开展时间,一定要重新递交更改时间书面策划书,参与的志愿者也必须严格要求自己的时间观念。活动的开展时间与预计时间不符,没有特殊情况的,每延迟5分钟将给予一定的扣分。活动结束时间与预计时间不符,没有特殊情况的,每提前10分钟离开将给予一定的扣分。
第五条 活动效果。每一次开展的活动应该要达到预期的目的,在活动的开展对他人或社会起到一定的作用,活动业绩要得到他人的信任,得到他人的认可。同时要注意参与活动中的各种安全问题。考核人员应主动清楚的了解开展活动的最终目的与意义,自己根据客观与主观的相结合进行酌情的加分和扣分。
第六条 每个月末联合委员会要对各分会的材料进行一个汇总,各分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把各项材料交齐。各分会要交的材料是:青年志愿者策划书、报表、月总结、月计画。对材料上交的考核以上述条列为基本考核。
第四节各分会工作配合情况(2分)
第一条: 每个月组织自己分会志愿者最少开展2次青年志愿者活动(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正常开展,需到院团委会活动部填写不开展申请表,通过审核后可以不开展了)。没有按照要求的要酌情扣分。
第二条 分会负责人要经常传达上级的工作精神,把青年志愿者思想贯彻落实好,树立良好的为他人为社会服务的思想。积极组织本分会的志愿者进行各种志愿者培训,方便以后志愿服务工作的开展。
第三条 分会负责人要深入到各位普通的青年志愿者当中去,调查相关内容,询问他们对其服务队的看法和态度,了解对服务队的满意程度,以及他们在服务队中是否得到良好的锻鍊,各人能力提高情况。得到的信息要及时的反馈到院联合委员会,方便一系列的改革与更新,完善青年志愿者队伍。做到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根据反馈的信息可以适当的给以一定的加分与扣分。
第四章
第一条 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院团委会。
第二条 本条例自2014年4月起试行。
中国志愿者誓词
我愿意成为一名光荣的志愿者,我承诺:尽己所能,不计报酬,帮助他人,服务社会,践行志愿精神,传播先进文化,为建设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前进的美好社会贡献力量。
共青团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

标 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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