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灯又称“逗幺妹”、“跑旱船”。主要在春节前后演出。
2008年6月7日,重庆市曲艺团申报的“车灯”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遗产序号:781 Ⅴ-88。
基本介绍
- 中文名称:车灯
- 批准时间:2008年6月7日
- 非遗级别:国家级
- 申报单位:重庆市曲艺团
- 遗产类型:曲艺
- 遗产序号:781 Ⅴ-88
表演形式
表演者3人,1人饰幺妹,1人饰小花脸,1人饰车夫或艄翁。也有7人表演的,除上述3人外,增加4个手执灯笼的“报子”(打场人)。灯班均由乡村表演技艺较高的老艺人领头,串联一些爱玩灯的人,临时组成“车车灯”队,春节期间四处玩灯,春节一过即行解散。“车车灯”的表演,先由小花脸手执花摺扇跑场,逗出坐“彩车”、戴墨镜,手舞彩巾的幺妹(多为男扮),然后即兴编唱各种与节庆、农事、民俗有关谐趣之词,以幽默逗乐为主。幺妹在车船内手把车沿,随唱词作出前后仰俯摇摆动作,面露娇羞忸怩状。车夫或艄翁按曲调节拍作推车划船状。小花脸领唱后,其他人帮腔伴唱。每唱完一段后,在锣鼓声中走“转元宝”、“挽蚂蚁”、“筛莲花”等传统套路变换队形。其表演的技巧概括为“幺妹要稳,花脸要逗”八字,唱段有超腔、数腔两部分。
唱词
唱词多属上下结构,句句押韵,以7字句居多,常附加衬字、嵌词,唱腔为微式调,曲调重複演唱。
伴奏乐器
有二胡、月琴、三月、四胡、锣、鼓、四面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