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集中採购中心成立于2005年6月8日,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中国人民银行集中採购中心机构编制的批覆》(中央编办复字2004177号)和中国人民银行“三定”办《关于中国人民银行集中採购中心“三定”方案的批覆》(银“三定”办20057号)精神,集中採购中心为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直属的、全额拨款的、独立事业法人单位(正局级),主要职责是承担中国人民银行系统的政府集中採购工作。
基本介绍
- 中文名:中国人民银行集中採购中心
- 成立时间:2005年6月8日
- 隶属:中国人民银行总行
- 属性:政府集中採购机构
中心简介
作为人民银行总行的政府集中採购机构,集中採购中心依据《政府採购法》、《招标投标法》以及财政部颁布的政府採购法规制度开展採购业务活动,同时执行《中国人民银行集中採购管理办法》的规定的採购範围、採购方式与实施程式。集中採购中心承担人民银行集中採购目录与限额标準中的总行集中採购项目的採购工作,对总行机关纳入财政部政府採购目录的採购项目则由中央国家机关政府採购中心负责实施,具体工作由机关服务局承担。
部门职责及分工
集中採购中心内设办公室、採购组织部、採购评审部、履约管理部4个部门。
办公室主要负责集中採购中心日常办公、人事、财务、后勤管理工作和党团、工会的日常工作。
採购组织部主要负责研究制定集中採购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审核採购需求,编制採购档案,发布採购项目公告,接受供应商报名,发放採购档案及答覆对採购档案的质疑等工作。
採购评审部主要负责组织採购项目的评审工作,包括按照财政部规定抽取政府採购评审专家,并邀请用户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组织招标项目的开标,组织採购项目评标、谈判工作(按照规定採购中心不参与评审意见),组织採购项目定标,进行採购结果公告和通知等工作。
履约管理部主要负责对外起草、签署採购契约,对採购工作形成的档案进行立卷归档,并负责採购项目档案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