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珠三角”又叫“9+2”,“泛珠三角”计画是指沿珠江流域的广东、福建、江西、广西、海南、湖南、四川、云南、贵州9个省(区),加上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在内的11个地区合作,共谋发展。这些地区直接或间接地与珠江流域的经济流向和文化有关,且在资源、产业、市场等方面有较强的互补性。这一计画由广东省倡导,得到了其他地区的热烈回响。“泛珠三角”地区陆地面积为199.45万平方公里,人口4.46亿人,占全国面积的20.78%,人口的34.76%。
2014年10月13日,2014年泛珠三角区域合作行政首长联席会议在广州召开。会上,泛珠各方共同签署了联席会议纪要和《泛珠三角区域深化合作共同宣言(2015年——2025年)》。
基本介绍
- 中文名:泛珠江三角洲地区
- 外文名:The Pan-Pearl River Delta Region(PPRD)
- 别称:“9+2”
- 包含省份:广东、福建、江西等9省加港澳
- 陆地面积:199.45万平方公里
- 概念最早起源: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
- 正式提出:2003年7月
珠三角
“珠江三角洲地区(珠三角)”的概念最早起源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九十年代后期,在“(小)珠三角”的基础上出现了“大珠三角”的概念。2003年7月,泛珠江三角洲地区概念(即知名的“9+2”经济地区概念)是在国内正式提出来。至此,“珠三角”实际上涵括了“小珠三角”、“大珠三角”、“泛珠三角”三个不同层面既相互区分又紧密关联的概念。
泛珠三角
概述
2003年以来,由广东省倡导并得到福建、江西、湖南、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等八省(区)政府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积极回响和大力推动的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即“9+2”)已经引起了相关地区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得到了广泛赞同。在中央的指导下,在国家有关部门的支持下,经过“9+2”政府的共同努力,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初显成效,整体上呈稳步推进的态势。
泛珠三角包括东部、中部、西部省(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占全国面积的1/5、人口1/3强、经济总量占全国的比重超过1/3(不含港澳)。长期以来,泛珠三角区域内的经济交往源远流长,各具特色,相得益彰。 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是按照“一国两制”方针,参与合作的内地省区与香港、澳门开展合作,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全国统一的相关法律、法规,合作在《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係的安排》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係的安排》框架内进行。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坚持区域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各方的优势和特色,互相尊重,自愿互利,按照市场原则推进区域合作,拓宽合作领域,提高合作水平,形成合作互动、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格局,拓展区域发展空间,共创美好未来。
简介
英文缩写 (Acronym):
PPRD
中文全称 (Chinese):
泛珠三角
英文全称(English):
Pan Pearl River Delta
中文意思 (Chinese Introduction):
指泛珠江三角洲区域
英文介绍 (English Explanation):
Pan-Pearl River Delta region domain
有利资源
稀土,有色金属,水能,风能等
区域合作的两大平台
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两大平台一是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二是泛珠三角区域经贸合作洽谈会。
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与泛珠三角区域经贸合作洽谈会由九省(区)人民政府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共同主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担任论坛指导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