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豆资源网

当前位置:首页 > 百科 > 百科综合 / 正文

民政事务总署

(2020-05-16 06:16:14) 百科综合

民政事务总署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民政事务局辖下的部门,专责促进政府与市民间的沟通,并协助发展地方行政。2006年的现任民政事务总署署长为陈甘美华太平绅士。

基本介绍

  • 中文名:民政事务总署
  • 外文名:Home Affairs Department
  • 成立时间:1968年
  • 简称:HAD
民政事务总署辖下设有十八区民政事务处。
历史上,在民政事务总署未成立之前,港英政府的官、民之间并没有适当沟通途径,由至悲剧后果,例如暴动。不过,今日香港政府与市民之间的沟通有多方面的专有渠道,包括香港区议会、香港政府效率促进组、香港申诉专员公署、及香港投诉警方独立监察委员会等。
香港六七暴动后,港英政府在1968年5月成立民政处(District Office)及开始推行民政主任(District Officer)制度,以提供资源协助各社区解决地方问题及主动蒐集居民的意见,向政府汇报,后改称为政务总署,主权移交后再改称为民政事务总署。

标 签

搜索
随机推荐

Powered By 种豆资源网||